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印发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辽教发[2017]16号)文件精神,为扩大我校办学规模,加大招生工作力度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关于2017年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。 一、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、符合辽宁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应、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。 2、考生均需参加辽宁省高考统一体检,身体健康,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。。 3、我院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,其它语种考生慎报。 4、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,每位考生在学院所设置的单招专业中可同时选择2个顺序志愿。 招生专业及计划 (普通类) 序号 专业(方向)名称 科类 学制 学费标准 (元/年) 1 机械设计与制造 文理 3年 4800 2 数控技术 文理 3年 4800 3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文理 3年 4800 4 汽车营销与服务 文理 3年 4800 5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理 3年 4800 6 工业机器人技术 文理 3年 4800 7 会计 文理 3年 4800 8 电信服务与管理 文理 3年 4800 9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理 3年 4800 (中职升高职) 序号 专业(方向)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 (元/年) 1 数控技术 3年 4800 2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年 4800 3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4800 4 会计 3年 4800 5 计算机系统与维护 3年 4800 6 市场营销 3年 4800 7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3年 4800 8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4800 注:专业、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;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。 三、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、网上报名:要求考生通过学院官网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,考生号需到考生所在高中教导处查询。 2、报名时间:2017年3月1日至4月13日中午12点截止。 3、报名网址:http://www.lngczyxy.com(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)。 4、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,报省招考办进行审核。资审合格者,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,否则不予参加考试。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4月13日至14日在网上公布,请考生注意浏览学院官网(http://www.lngczyxy.com)。 5、考务费:资审合格的考生需交考务费120元。交费日期截止至4月14日下午15点; 交费方式有两种形式: (1)考生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财务处现场缴纳。 (2)考生通过当地银行进行汇款,汇款时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及考生号,以便于学校进行考试资格审核。 汇款银行及账号见下表: 银行名称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汇款账号 铁岭银行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(313233000113) 171201110000327 6、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现场确认并打印准考证,没有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。 7、资审合格的考生将于2017年4月15日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参加考试,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。 2017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3月1日-4月13日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4月13日 省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审 4月13日-4月14日 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月13日-4月14日 考生缴纳考务费 4月13日-4月14日 打印领取准考证 4月15日 组织考试 4月16日-4月18日 评卷、汇总成绩 4月19日-4月20日 成绩公示考生成绩查询 4月21日 整理录取数据 4月22日 录取,公布预录取结果 四、考试科目、时间及地点 1、考试科目:试卷由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,并按省招考办要求组织考试、测试及阅卷工作,最后将考试成绩报省招考办备案。 考试科目:(1)、普通类:采取笔试方式,语文150分、数学150分,总分满分为300分; (2)、中职升高职:考试科目: 文化水平测评、专业技能。“文化水平测评(语文50、数学50)”考试方式为笔试,满分为100分;“专业技能测试”考试方式为笔试,满分200分。总分满分为300分。 2、考试时间:2017年4月15日。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: 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7年4月15日 9:00-11:00 普通类:语文+数学 中职类:文化+技能 3、考试地点:辽宁工程职业学院。(地址:铁岭市新城区鸭绿江路18号) 五、录取工作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、指导下,实施网上录取,确保录取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 1、录取时以考生志愿优先为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。 2、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,按教育部令第18号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,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。 3、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,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。 4、发放录取通知书。 5、按教育部规定,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,不允许再参加辽宁省2017年普通高考。 六、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教学管理、学生管理和毕业证管理上,等同于普通高考考生。